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原则。我司于2014年2月15日隆重的举行了第一届职工大会,上午9:30在庄严的国歌声中,职工大会开始了。上午代表们听取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行政工作报告和公司工会主席做的2013年工会工作报告。
下午代表们分组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2013年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集体合同》、《员工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考勤制度》、《人事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签订了《集体合同》、《员工工资集体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三份合同。
会上福州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陈聪奇主席,对我司召开的首届职工大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也为我们下步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希望我们工会组织能继续做好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职工的贴心人和娘家人。抓好工会的软硬件建设,加快“职工之家”的建设,建立“职工书屋”,抓好职工的“五小”活动。组织安排好“名师带高徒”的活动。规范工会的建设工作,努力使博海工会成为我市北区的一个样板和示范企业。
下午17:00大会圆满的完成了各项议程,胜利闭幕。此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司的建设进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是我司全体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我们博海公司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